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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背景歌曲《輕輕叫著伊的名》是包子丸老師特地為海外台僑所創作,

藉由歌曲的呼喚鼓勵海外台僑踴躍返國,為保衛本土民主政權貢獻己力。

下載輕輕叫著伊的名


海外選民投票登記後續事宜

感謝各位鄉親踴躍申請返台投票登記,目前代辦事宜已經告一段落,接著我們必需注意後續狀況﹕

一.若已經收到查核結果通知﹕

      1.若一切正常(查核結果通知書樣本),也就是您已取得海外選民資格,投票當日持中華民國護照前往領投票。

      2.您在台戶籍依然存在﹕

          A:您已經有新版身份證,投票當日持新版身份證前往領投票(不得以中華民國護照領票),記得領取公投票。

          B:您必需提早數日返台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新版身份證,投票當日持新版身份證前往領投票,記得領取公投票。

二.若還沒收到查核結果通知﹕

      1.直接打電話給您戶籍所屬戶政事務所查問。

      2.請在台親友前往戶籍所屬戶政事務所查問。

 


投票日期2008年3月22日

 

2008總統選舉,海外台灣人參與選舉登記及投票所需要的證件和手續﹕1.有效台灣護照;2.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申請書

一、申請台灣護照﹕

        向各地代表處申請台灣護照之手續,應備文件如下﹕

        1.填妥之普通護照申請書

        2.最近六個月內彩色光面正面照片兩張。

        3.原持之台灣護照。

        4.原持台灣護照內若無身份證字號,須另繳驗有身份證字號(字號共十碼,第一碼為英碼為數字)之文件,

           如﹕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或身份證等。

        5.護照規費美金36元。工作天數﹕一般件約5至7個工作天。

        6.領務簽證各項規費僅受理現金、匯票及銀行本票,不受理個人支票。

即日起在辦公室協助鄉親辦理護照申請,洽詢電話﹕626-927-9068, 626-376-8009  (提供普通護照申請書)

二、海外選民返國投票資格申請﹕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申請書(pdf)下載   (word)下載

        由家人或親人(後援會可代辦)於選舉兩個月前,代向原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海外國人總統選舉投票登記。

※由後援會可代辦,您必需準備的資料

1.有效的中華民國護照

2.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址

3.投票通知郵寄地址(您可選擇寄到國外您的現在地址,也可選擇由台灣親人代收)

即日起在辦公室協助鄉親辦理返台投票登記,洽詢電話﹕626-927-9068, 626-376-8009    (提供投票申請表格)

過去我們曾經發現有心人士故意散播不實消息,鼓勵鄉親於選舉前返台設籍,導致鄉親喪失選舉權,若您對於返台選舉辦法有任何疑問,請勿隨意聽信謠言,

我們建議您打個電話給後援會(626-927-9068或626-376-8009),或在上述日期內親自前往後援會辦理「海外選民返國投票申請」。


南加州各地,如聖地牙哥、柑縣或河邊市,可集中於一天,辦公室派員前往指定地點辦理,各社團如長輩會、同鄉會也可比照辦理,歡迎來電洽詢626-376-8009 


曾經在2007年9月22日以後返台回復戶藉的鄉親,請趕快連絡我們,
您還是有機會取得2008年總統大選海外選民投票資格。

626-927-9068, 626-376-8009


一、申請台灣護照﹕

(如果您的護照還有效,請直接進入二、海外選民返國投票資格申請)
向各地代表處申請台灣護照之手續,應備文件如下﹕
1.填妥之普通護照申請書。
2.最近六個月內彩色光面正面照片兩張。
3.原持之台灣護照。
4.原持台灣護照內若無身份證字號,須另繳驗有身份證字號(字號共十碼,第一碼為英碼為數字)之文件,如﹕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或身份證等。
5.護照規費美金36元。工作天數﹕一般件約5至7個工作天。
6.領務簽證各項規費僅受理現金、匯票及銀行本票,不受理個人支票。


二、海外選民返國投票資格申請﹕

如果您無法取得申請書請打電話給我626-376-8009。
1.有效的中華民國護照影本(有相片這一頁)。
2.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址。
3.投票通知郵寄地址(您可選擇寄到國外您的現在地址,也可選擇由台灣親人代收)。
4.填好申請書後…
5.將 1.護照影本 2.申請書 3.回郵信封(不用貼郵票),三樣東西放在同一信封,寄到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址的戶政事務所,

如果您不知道哪個戶政事務所或戶政事務所地址,也請打電話給我626-376-8009。


三、如何填寫海外選民返國投票資格申請書﹕

1.受文者__________________戶政事務所。
填上您最後遷出地址的戶政事務所,如(台北市松山區、台中縣后里鄉、高雄市鼓山區)。

2.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為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返國行使選舉權選舉人。
(填上您的大名)

3.申請人:_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。
。(請親自簽名不用蓋章)

4.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址:
________省(市)________縣(市)________鄉(鎮市區)________村(里)
________鄰________________路(街)______段______巷______弄______號______樓
(請盡量詳細填寫)

5.戶籍遷出之年月﹕(如果忘記可以不填)
現在通訊處﹕(您在海外現居地址)
國內代收人﹕(國內代收人姓名)
國內代收人通訊處﹕(國內代收人收件地址)

6.中華民國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。
(今年是中華民國 97年) (2008)

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﹕
1.現行法規還是有省,請鄉親們忍耐一下,不要把(省)畫掉填台灣國,以免暴露您的立場。
2.投票時出示護照即可,如果可能,前往投票時盡量帶著(投票通知單)。
   如果您沒有帶(投票通知單)選務人員不讓您領取選票,這是錯誤的,沒有選務法規有這條規定,請在現場立即據理力爭千萬不要放棄。
3.投票通知單上有您的投票地點(投票所)。
4.國內郵件截止日期為2008年2月11日。所以請盡早提出申請。
5.任何申請問題請打電話給我626-376-8009。